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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4-04-01 09:52:29 来源: 长治人大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2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陈向阳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全方位转型,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加快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生态文化旅居目的地。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勇担使命,解放思想,固本兴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治篇章!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长治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4年3月2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长治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长治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长治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治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长治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

(2024年3月2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长治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长治市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长治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治市2024年市本级预算。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2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所作的《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立法和监督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治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2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泽民所作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治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2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所作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治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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