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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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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5月22日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建中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理念,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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