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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05-22 00:00:00

  
  (2010年5月22日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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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史加龙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全面加强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办案责任,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在全省实现率先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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