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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1-04-22 00:00:00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1年4月21日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在长治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长治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长治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长治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长治市201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长治市201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1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补选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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