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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2011-04-29 00:00:00

  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1年4月29日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这个纲要,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全市干部大会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转型跨越发展为主旋律,以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统揽,以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和城乡生态化为载体,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改革开放,着力科技创新,努力使转型发展实现新突破,跨越发展跃上新台阶,新兴能源基地建设创造新典范,城市建设达到新水平,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人民生活得到新提高,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把我市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新兴能源产业基地和全省转型综改试验区的先行区,在转型跨越的伟大实践中,重振上党雄风,再造一个新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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