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4月29日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主席团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进军副主任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委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强化中心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要紧扣转型跨越发展主题,扭住“四化”建设主线,瞄准创先争优目标,锁定改善民生重点,把市委“抓住综改机遇,推进四化建设”的战略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把为再造一个新长治搭建平台、扫清障碍、提供保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法制、人才和服务保障。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以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豪迈气魄,以雷厉风行、苦干实干的太行精神,以求真务实、创先争优的过硬作风,在贯彻落实市委战略决策中推进新一轮思想解放,在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中创新超越,在提升履职能力进程中完善自我,在重振上党雄风实践中凝聚合力,为再造一个新长治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