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4月29日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主席团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建中检察长所作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长治市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转型跨越发展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民生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自觉接受人大和群众的监督,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为保障“十二五”规划实施,重振上党雄风,再造一个新长治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