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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05-31 00:00:00

  (2012年5月30日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服务百姓民生,为长治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全国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提供法律保障。

主办单位: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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