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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06-12 00:00:00

  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年善所作的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长治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实施“五五”战略、率先全面小康的总体部署和奋斗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履职、注重效果,充分发挥人大在依法监督、决定、任免及建设法治政府、法制社会中的作用,全力推进长治转型跨越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主办单位: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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