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28.6亿元、增长10.6%,财政总收入302.1亿元、增长18.2%,一般预算收入133.5亿元、增长27.9%,固定资产投资867亿元、增长2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48.9元、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8120元、增长14.5%,连续三年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433亿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590亿元。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次。
产业发展得到新的提升。第一产业方面,粮食总产量达到15.9亿公斤,创历史新高。新增设施蔬菜面积10.77万亩,占到全省新增面积的一半。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96家,销售收入突破百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3%。第二产业方面,煤、焦、冶、电改造提升步伐进一步加快,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完成投资246亿元,增长38.7%,占工业总投资的57.5%,首次超过传统产业投资,新兴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12.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方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2.6亿元、增长16.1%,进出口总额11.5亿美元、增长47.5%,旅游总收入达到166.5亿元、增长31.9%,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先行先试激发新的活力。扎实推进转型综改试点县、试点园区和重大标杆项目建设。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争取到19个国家级试点和18个省级试点。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级审批事项由461项精简到116项,精简75%。全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工作,有效保障了项目用地。建立了多个院士、博士工作站,与中科院、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等50多所国内外知名高校和大型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长治县华南纸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上党城镇群建设积极推进。按照“一核双圈”的城镇化战略构架,全面实施《上党城镇群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主城区旧城改造,主干道畅通工程和部分城中村改造工程都已启动实施,一批大县城建设的城建重点工程陆续竣工。规划建设了53个重点镇和240个中心村。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5.31% ,比上年提高1.88个百分点。市域城镇化工作综合考评全省排名第一。
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加强。深入实施绿色生态、“两地”保护和十大节能工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96%,节能工作连续六年排名全省第一,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六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完成省定任务。完成造林52.9万亩,生态防护功能进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5平方米。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357天,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环保部监测的113个重点城市中连续5年名列华北第一。
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第二轮“五个全覆盖”工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为2.4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城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5%。在全省率先实施“食品久安工程”。卫生工作在全省综合排名实现“九连冠”。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1629套,竣工2598套。实施两大片区扶贫开发和64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完成易地搬迁6900人,又有3.9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继续开展文化低保惠民活动,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20.6%和0.86%。人口计生工作成效显著,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红十字会、慈善救助等事业健康发展,民族宗教、双拥共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等工作都取得新成绩。新闻出版、体育健身、文物保护、外事侨务、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气象、统计、档案、保密、地方志等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参政议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达到100%。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和维稳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及时解决了一批信访突出问题,实现了十八大期间进京“零上访”。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名列全国地级城市第15名,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