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年善所作的《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六权治本”、“六大发展”,务实推进“五五战略”。坚持发展主题,紧扣法治主线,落实民生主旨,增强宪法和法治意识,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为推进法治长治建设,开创我市弊革风清、富民强市的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