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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05-13 00:00:00

  (2015年5月12日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曾贵所作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六好六型”为载体,强化法律监督,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强化自身监督,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水平和公信力,为全面落实“六大发展”、务实推进“五五战略”,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市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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