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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5年5月11日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2015-05-22 00:00:00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年善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中共长治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六权治本”、“六大发展”重大决策和市委推进“五五战略”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责,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个,对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集中视察调研活动31次;配合省人大开展视察调研、立法和执法调研18次,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要精神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实现弊革风清、推动法治建设上发挥作用
  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王儒林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特别是面对我省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的严峻形势,常委会按照市委的统筹安排和具体要求,坚决贯彻省委“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总体部署和“六大发展”、“六权治本”的重大举措,始终保持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定的政治立场,努力促进全市大局稳定、政治稳定、社会稳定。
  第一,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定,在重要人事安排上坚持政治定力。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组织参加省人代会和补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及时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1名省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代表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罢免2名省人大代表职务,依法确认罢免4名市人大代表资格,充分体现了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坚定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法治意识和高度的大局意识,彰显了在重要历史关头的责任担当。
  第二,贯彻“六权治本”,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市委实施“六权治本”的推进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办法》。围绕依法行政,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专题调研,提出了“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切实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大力提升队伍素质”的意见和建议,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及各审批部门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升服务效能。在司法工作监督方面,听取审议法检“两院”规范司法行为情况的报告,就“两院”司法行为工作存在的制度约束不严、公开透明度不高、队伍不适应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法检“两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坚持对拟任人员进行法律考试,严格任前审查和询问程序,完善被选举任命人员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
  第三,推进宪法和法律实施,加快法治长治建设。常委会强化对宪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实施。加大“宪法日”宣传,正式启动人大新任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重点对《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山西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对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意见建议较多的情况,常委会持续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检查,对执法检查中提出的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视察。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建设与管理并举,完善了全市“三环八纵十二横”路网体系,加强了交通管制措施,有效缓解了道路拥堵和安全通行状况。常委会高度关注打击毒品犯罪,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打击毒品犯罪的报告,支持政府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坚决遏制毒品犯罪。按照立法法规定,为行使部分立法权做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工作。根据法定权力,建立推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制度。
  二、坚持开展重点监督,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上发挥作用
  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第一,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财政预决算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推进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加强对经济转型发展及经济运行质量的监督。围绕稳定实体经济、落实投资上项、财政预算监督等开展跟踪调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克服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基本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的发展态势。
  第二,加强对重点工作持续跟踪监督。连续三年跟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千企百强”和标准化园区建设的跟踪调研,把推动项目建设、促进经济转型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审议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报告、耕地保护和项目用地情况的报告,围绕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针对在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落地开工慢、投资到位差以及项目用地存在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现象跟踪视察和调研,进行满意度测评,反馈审议意见,推进项目建设,促进问题整改。持续关注上党城镇群建设,结合代表议案建议,对主城区市政道路工程、“三河一渠”环城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六大惠民服务设施、重点镇、中心村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持续关注生态建设,围绕“保护母亲河、珍爱生命泉”主题,将辛安泉、浊漳河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列入人大监督重点。市政府开建的大水网工程、应急水源工程、防渗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认真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参与了“向人民汇报、接受人民监督”评议活动,组织开展了第20次“上党环保行”行动。全力支持市政府重拳出击,铁腕治污,向污染宣战,享碧水蓝天。
  第三,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关注教育、新农合、保障性住房、信访、食品安全和旅游业发展。开展义务教育发展调研,连续两年对主城区3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视察。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解决规划选址、项目占地、资金筹措等具体问题。目前,三所公办幼儿园建设顺利。加大对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重点关注保障性住房审计问题的整改,专题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配租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对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存在的分配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继续监督食品药品安全,配合省人大就我市农产品安全和新农合工作进行视察,组织开展旅游执法专题调研,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推动建设宜游长治。坚持市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人大机关信访接待工作,为促进和谐长治建设发挥作用。
  三、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在强化服务保障上发挥作用
  常委会不断拓宽代表活动渠道,强化服务效能,发挥代表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一是不断强化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强化服务保障是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常委会定期为代表寄发常委会公报和《长治人大》杂志,在人大网站设立公告栏,及时向省、市人大代表反映工作动态,增强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了解和监督,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利;评选“优秀人大代表”,通报代表履职情况,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进行宣传报道;有针对性开展代表培训工作,注重提升代表素质;为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发放履职补贴,把代表法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二是不断丰富代表履职活动的内容。常委会坚持实行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严格按照《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邀请安排代表有序参与常委会及相关部门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证会、座谈会等活动,代表的履职途径、内容和作用都有新的拓展。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之前,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围绕我市城镇群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社会治理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大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103条。
  三是不断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实效。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7件、建议意见257件,其中16件重点建议由市政府班子成员领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人大代表参与督办。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促进办理单位不断规范办理流程,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一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四、坚持自身建设,不断改进作风,在新常态下发挥作用
  常委会坚持把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作为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载体,注重从思想、纪律、组织、作风、制度和能力等方面打牢基础。
  第一,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开展专题讲座等集体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和内容,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各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的作用,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坚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和市委“五个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常委会从提升素质、改进作风出发,进一步优化和改进服务保障工作,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常委会及其机关更好地依法履职。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对干部队伍从严管理,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各委室办的具体责任,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注重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和素质提升,增强机关工作活力。坚持干部包村联户扶贫工作。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沟通,加大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学习借鉴其他地市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水平。
  第三,高度重视人大理论宣传工作。常委会重视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组织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系列活动,协助省人大拍摄《人大代表申纪兰》纪录片,回顾总结我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光辉历程,集中反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借助承办全国24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学习交流人大工作经验,推介和宣传长治的优势和特色。围绕常委会工作与全社会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人大网站、《长治人大》刊物、长治日报“人大工作”专版及长治电台“人大之声”等宣传作用,保持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领导下,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贯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结果;是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注重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的结果;是落实“六权治本”,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结果;是推动“六大发展”、实施“五五战略”,集中全力抓发展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同努力、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监督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果需要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机关的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特别是立法法将赋予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我们将面临新的更重的任务。我们相信,有市委的正确领导,有人大代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常委会一定能够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凝神聚力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六权治本”、“六大发展”和实施“五五战略”的任务更加艰巨,做好今年人大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长治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发展主题,紧扣法治主线,落实民生主旨,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为全面落实“六大发展”,务实推进“五五战略”作出新贡献。
  一、在推进法治长治建设上履职尽责。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一是要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宪法法律实施的新任务,实行宪法宣誓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二是要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法治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梳理各委室办联系部门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依法依规开展监督。三是要根据立法法所规定设区的市立法权的范围、条件、程序、步骤,做好立法准备工作,将立法能力建设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四是逐项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规范性文件,主动开展实质性审查。
  二、在实施“六权治本”,规范权力运行上履职尽责。实施“六权治本”是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职责。围绕依法确权开展监督检查,完善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监督制度,真正实现公共权力法治化,为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提供法治保障。
  三、在推动“六大发展”,实施“五五战略”上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完成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监督、重点监督、跟踪监督和公开监督相结合,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及综改驱动,以有效的监督推进强市富民。继续跟踪上党城镇群建设,重点对主城区“三河一渠”、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进行调研和监督。继续跟踪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完善市本级预决算审查监督办法,推进全口径预决算监督。跟踪检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民生监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主城区教育和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题调研。继续关注城市管理提升和项目建设用地。继续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继续开展“上党环保行”行动。听取和审议全市扶贫工作实施情况和全市旅游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加强对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分别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推进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履职尽责。要进一步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在提升素质、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出台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市人大代表的办法》和 《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代表联系群众、接待选民、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二是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和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由政府班子成员领办、主任会议成员督办、有关部门承办制度,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取得更加满意的效果。三是做好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提高代表小组活动实效,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调研、视察等重要活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密切联系。
  五、在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表率作用上履职尽责。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与党委同心同德、与政府同向合力、与代表同行共进,胸怀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树立良好形象。一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成果,积极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不断抓好“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二是深入贯彻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加强人大机关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深入研究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各位代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长治建设,常委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提振精神,埋头苦干,攻坚克难,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市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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