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辅刚主持。
会议表决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听取关于《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大会表决;听取各代表团对各项候选人和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听取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情况介绍;确定正式候选人和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后,提请大会选举和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