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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04-01 00:00:00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康锋所作的《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示范区”“排头兵”“新高
  地”三大目标,着眼推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担当尽责,勤勉履职,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有效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有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山西重要增长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治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主办单位: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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