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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02-28 09:55:00 来源: 长治市人大网

 (2019年2月27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占斌院长所作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为打造山西重要增长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美丽幸福长治,打造全省最安全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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