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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2018-04-29 15:29:43


  记者王晶晶报道:4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康锋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建泰、郭海英、王耀、李全心及秘书长牛金生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景普秋列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原占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雅清列席会议。
  景普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免职事项的提请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围绕环境保护工作,郭康锋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措施,持续发力。在强化责任落实方面,要明确责任清单,做到敢追责、真追责、严追责;在强化企业责任方面,要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推动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在推动公众共同参与方面,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保障公众权利;在推动严格执法方面,要加强环保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确保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
  关于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工作,郭康锋要求,今后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从制度框架、运行模式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医疗集团班子机构建设,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在县域内形成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配套政策设计,持续深化改革。要注重设计配套改革政策,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和资助措施;强化县乡医疗人才培养,保障实施改革。积极鼓励和支持引进人才,保障县乡医疗一体化改革取得成效。
  会议还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郭康锋要求,各位组成人员及常委会各委室办要对照年度工作要点,担当尽责,勤勉履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市打造成山西重要增长极、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市环保局、市卫计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部分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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