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市2021-2025年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拓宽立法项目来源渠道,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公开征集2021-2025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建议项目征集的范围
本次征集的立法建议项目为建议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或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应当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
二、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主体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要求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从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坚持问题导向,选题准确,突出地方特色。凡单位报送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有立项报告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法规草案文本也请一并提出。以个人名义报送的可以只提出法规项目名称和立法目的。
四、提出方式和截止时间
所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55-2192618。
本次立法项目征集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