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人大代表、黎侯镇西关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增芳说:“《民法典》的出台,让民事权利体系更加完备,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从疫情期间小区管理,到网络虚拟财产,再到‘以房养老’,这些发生在我身边的案例。通过培训,我都从民法典中找到了答案。”
“《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编第七章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农村干部在日常的工作中每天都需要与群众接触,这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应做到依法行事,依法办事。利用法律知识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群众纠纷,利用法律知识引领群众爱护环境。”黎城县人大代表、担任晋福村党支部书记45年的韩乃旺说。
在谈到如何宣传好《民法典》时,黎城县人大代表、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张泽民表示,《民法典》宣传既要有普及性宣传,也要分不同对象找准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重点应该放在宣传《民法典》赋予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机构的权利层面,使《民法典》真正成为公民的权利宣言。“一定要注意民法典对自然人权利限制方面的严格规定,避免在宣传过程中给群众形成个人权利还会普遍受到限制的印象。”张泽民代表对笔者说。
“作为思政课教师,要时刻关心国家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及时将其融入思政课堂。《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更是一部完满的道德教科书,是当代社会精神文明的最集中体现。回校后,我要结合教材制作《民法典》专题课件,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权利意识,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黎城县人大代表、南委泉中学教师江立红如是说。
在《民法典》专题培训会上,黎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卫斌要求:全体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刻领会把握《民法典》的制定过程、贯彻要求与精神内涵;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坚持以学促用,学用结合,深刻理解立法精神,充分发挥人大职能,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监督工作,适时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抓好民法典实施工作。同时,要求广大代表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践行者和推动者,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积极营造学习好、维护好、运用好《民法典》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