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提出的改进国家治理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是人民群众集体意志的体现,是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随着民主与法制的不断进步以及人大在人民群众中地位和影响的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提议案和建议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近年来,黎城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围绕督办及相关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法律规定和工作的实践,我们认为办理质量的好坏主要取决于“提出、办理、监督”三个环节以及“代表提的质量如何、部门办的效果怎样”两个重点方面。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议案质量,是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基础
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决定办理的质量,优质议案建议的提出,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如果代表没有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没有调查研究的本领,缺乏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宏观把握和现行国家法律、政策的深刻领悟,所提议案建议往往带有局限性和片面性。实际中,个别代表缺乏对议案建议相关知识的具体掌握,在人代会期间匆忙撰写的议案建议,出现缺案由,少案据,没方案,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导致有的议案建议的质量不高。这种现象反映出国家权力机关的部分组成人员还存在与其职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实践中,我们经过认真总结分析,2016年在全县人大代表中提出了“强素质,树形象,履好职”活动,并采取了如下措施:
1、踏踏实实做好代表的学习培训。我们采取了两条:一是走出去。近两年我们就三次组织代表出去接受市委党校的理论培训和参观长子县及晋城市泽州县的“人大代表之家”,接受其具体经验的介绍。二是请进来。2016年以来,我们除了自己组织培训外,还两次邀请市人大专家和一次邀请市高校教授为代表们授课,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代表议案和建议方面的业务知识,使代表更多地了解议案和建议形成的条件、程序要求,为他们议案和建议的提出做到规范不走样打下了基础。
2、认认真真组织好代表活动。每年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活动、执法检查活动以及常委会会议,我们都要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在实践中提高他们履职本领;每次人代会前,我们不仅自己,也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利用多种形式组织代表深入基层进行会前调查研究,让代表在选区充分听取、收集群众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增强全局观念,使所提议案建议有情况、有分析、有法律和政策依据,有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力求使议案建议更好地落实于促发展的具体实践,真正实现人大参政参在关键处,议政议出水平来。
3、勤勤恳恳为代表搭建好履职平台。在人代会期间,我们不仅要求“一府一委两院”派员到会听取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和建议,还有针对性的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和监委、法院、检察院现场办公,接受代表询问,当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以便代表依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也间接使代表书面建议质量得到相应的提高。
4、隆隆重重表彰优秀议案建议和优秀人大代表。去年年初,为激励代表积极有为,依法履职,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评选10件优秀人大议案建议和10名优秀人大代表。12月,经过小组提名、集体评议和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常龙飞的《加强建设开发区,打造转型新引擎》、张泽民的《在人口密集场所设立派出机构》等代表提出的10件议案建议评为优秀议案建议;申金喜、王培苗等10人评为优秀人大代表,并在十六届人大三次全体会议上进行了表彰。
以上措施的落实,我县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空前迸发,近三年来,在县人代会上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353件,人均2.4件,议案建议的质量也有较大提高。
二、重视承办,是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关键
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代表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关注,是“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一种无形资产和动力。工作中,我们要求“一府一委两院”的各级领导都要把代表意见建议作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件议案建议,做到了“五个到位”。一是态度到位。对代表所提问题要认真对待积极答复,对代表一定要谦和有礼,诚恳热情;二是沟通到位。把握好办理前、办理过程中、拿出初步意见后的三次沟通,以便全面掌握问题,客观答复问题;三是勘察到位。深入问题实质,现场勘察,了解真实情况,有的放矢做工作;四是答复到位。对代表所提问题,要全面答复、正面答复、实事求是的答复,给代表一个真实的答复意见;五是解释到位。在答复过程中,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从不同的角度对代表进行解释,以取得他们的理解、谅解和支持。
为此,承办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主动与代表直接见面,了解代表提建议的意图,由单位领导班子向代表们进行当面答复,征求代表对办理的意见,以沟通思想,求得共识;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向代表直观展示、介绍单位工作动态及远期构想,以借办理代表建议为桥梁,加强与代表的交流和沟通,争取其对单位日常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办理完代表建议后,邀请代表们实地查看,亲身感受办理的效果,征求代表的意见及是否满意。承办单位通过推陈出新,采取各种新形式、新方法办理代表建议,体现出尊重代表,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可贵精神,取得了代表们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推动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健康、协调、有序开展。
另外,针对一些重点建议,我们特别要求承办单位先制定总体办理方案和分步实施措施,后抓落实,保证议案建议的办理真正落在实处,使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办理完毕的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能够很好地衔接和连续,并取得实效。如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有多名代表提出的《推进大县城建设,加大投入解决县城供热》议案,是事关我县民生的一件大事,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务必以高度负责精神办理好这个议案,向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经过多方几年的努力,通过批准政府变更原支出预算和亚行贷款等多项措施,有力地支持了政府的工作。同时对个别承办单位不认真办理,超时限办理又不说明原因的,采取通报批评。常委会严肃认真的态度,使承办单位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办理工作的严肃性。
三、严格督办,是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保障
从以往的办理情况看,承办单位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答复率高,但落实率尚有欠缺。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不断进行督办工作创新,使办理工作在落实率上见到了实效。
1、实行人大常委会审议制。每年议案建议办理结束后,要求“一府一委两院”按规定写出办理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常委会进行审议时,既肯定承办单位的工作成绩,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形成审议意见交有关部门落实。去年11月,我们分组对人代会确立的123件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视察,对个别部门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承办责任主体不明确,办理效果差等问题提出批评,并交由县政府限时进行整改。这事引起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县政府成立了办理领导小组,县长亲自抓,主管副县长到相关部门召开了现场办公会,当场明确了责任,解决了许多办理工作中的难题,有力促使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的落实。
2、实行主任会议督办制。通过调查、召集承办单位座谈、走访代表及主任会议审议等形式,及时掌握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狠抓督办工作。经过连续督办与跟踪问效,一批重点、难点的议案建议得到了有效解决。如“新迁巷道路硬化、下水道砌筑问题亟须解决”这一建议是代表多年提又多年未能解决的老问题,且相关部门答复过于简单,没有将办理进度情况和解决问题的难度向代表解释清楚,不能令代表满意。常委会会议决定进行督办,并进行了两次视察和两次听取审议了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研究办理这一建议时,分管副县长亲自参与,和代表一起研究办理方案,在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下,县政府投资100万元,终于解决了新迁巷居民环境卫生和安全出行“老大难”问题。
3、实行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督查制。每年人代会结束后,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将代表们的议案建议整理后交由“一府一委两院”进行办理,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后,则组织督查,督查时,政府法制办及分管副县长、“一府一委两院”的主要领导都要参加。承办单位不仅要向督查组汇报办理情况,还要将议案建议的原案和答复代表的复印件亮出,供督查组检查。督查组对每个承办单位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数量、质量,督查组都要对照表册和议案建议的要求进行查看。之后,督查组根据承办单位的具体办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单位的分管副县长和“一府一委两院”的主要领导,也都要对分管单位具体要求,限时整改,确保了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
4、实行代表满意度测评制。自2016年以来,我们在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方式上进行了再创新,引入了代表满意度测评。就是组织代表对议案建议的承办单位视察时,要求提议案建议的代表全程参加,通过听取汇报和现场或资料观察,提出自己的看法,并填写满意度测评表。通过这种方式,促进了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建议的行为和态度,提高了办理质量。去年,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议案建议全部办复,办复率达100%。从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来看,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99件,约占建议总数的81%,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落实解决的16件,约占建议总数的13%,属建议性意见留作今后工作参考的7件,约占建议总数的6%。
不断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不容推卸的法律责任。几年来,我们在实践中紧紧抓住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两个重点环节,并施以适当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在,我们已进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无穷的,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必须适应这个时代的要求,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也必须不断提高水平,因此,不断思考、摸索和总结,将是我们今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任务。
(黎城县人大常委会 王宽明 张英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