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机关全体党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8年7月6日上午9时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四楼会议厅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及各党支部委员会,请机关全体党员准时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参加会议时请佩戴党徽,穿浅色上衣。
中共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