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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志愿服务蔚然成风——市人大常委会对《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进行执法调研

2020-10-16 09:57:00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为推动《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志愿服务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市人大年初工作安排,1012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委员由市人大副主任于川带队,就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采取重点调研和召开专题座谈会的形式开展了执法调研,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申秀琴,市民政局局长宋书林陪同调研。

  1012--13日,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沁源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服务平台、沁新集团志愿者服务队、五龙川美丽乡村护林防火志愿服务点、韩洪沟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地进行调研,实地查看和现场询问了解沁源县志愿者服务平台、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日常活动开展及内部管理规范等工作建设和运行情况,调研组一行对沁源县贯彻实施《条例》领导重视、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志愿服务蔚然成风、志愿服务成效显著等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1014日上午在市人大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专题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民侨工委主任田毅青主持,调研组认真听取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潞州区文明办、太东街道、三个志愿者组织、两名志愿者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就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分别作了发言。调研组成员现场进行了交流询问,对贯彻实施《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于川强调,一是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志愿服务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志愿服务的重要作用,勉励志愿者作出更大贡献,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将志愿者事业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结合起来,出台《条例》,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的实际行动。二是健全机制,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要着力把部门的力量统筹好,要着力把社会的力量引导好,要着力把党员的力量发挥好,人大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要把监督重点落实在健全机制及运行、经费保障等方面,切实推进我市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三是志愿服务下沉,实现志愿服务常态化。志愿服务要融入百姓日常生活,融入我市全域文明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需求,画好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圆,只有把志愿服务的力量资源下沉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吸引群众参与,志愿服务事业才能获得根基和源泉。四是强化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手段,搭建志愿服务宣传阵地和交流平台,加强志愿服务文化宣传,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在全社会普及志愿理念,培育志愿文化,实现志愿服务宣传的常态化,营造有时间当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的浓厚氛围,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生活新风尚,让志愿服务在我市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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