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5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建泰带队检查。重点围绕传染病普法宣传教育和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情况、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情况、防治能力和保障情况、重大传染病防治情况、重点人群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等十个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执法检查与县区联动进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部分县区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县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自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5月15日上午,市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市卫健委、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水利局、畜牧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参加会议。会上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培训部署,并听取了市直相关部门汇报。
在上党区实地察看区疾控中心、区一中、韩店镇卫生院;在长子县实地察看县疾控中心、县医院、东街小学及县示范幼儿园;在潞城区实地察看翟店镇卫生院、区医院、潞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在市直教育卫生单位察看了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市医院、市九中、实验小学、健乐幼儿园。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区政府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县区卫健委、教育、财政、水利、医保、畜牧、市场监督管理、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部门、乡镇卫生院负责同志座谈。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履行法定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组织健全、功能较为完善的区、乡、村三级传染病防治网络,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建议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个方面加强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防治工作机制;坚持强基固本,从财政投入、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筑牢传染病防治基础工作。
(市人大教科委 张潇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