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决议 > 正文内容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11-08 09:06:31 来源: 长治人大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年10月31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前9个月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对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长治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主办单位: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版权所有: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晋ICP备13008047号  晋公网安备140402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