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
(2023年4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并对《规划》进行了审议。会议原则同意《规划》,由市人民政府依法按规定程序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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