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4月1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所作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谱写长治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建设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