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决议 > 正文内容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01-07 20:35:56 来源: 长治人大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

决    议

(2021年12月28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全方位推动长治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与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能源革命、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建设平安法治幸福长治密切相关的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网络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持续提升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突出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市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入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丰富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及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辐射力渗透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提高基层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繁荣发展法治文艺,创新转化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利用上党梆子、长子鼓书、沁州三弦书、襄垣秧歌等地方传统曲艺,打造具有鲜明长治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保护传承红色法治文化,以武乡八路军太行纪念馆、王家峪八路军总部旧址、“百团大战”砖壁指挥部旧址、黄崖洞革命纪念地、太行太岳烈士陵园等标志性红色旧址为基础,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长治革命老区的红色资源优势,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培育公民法治信仰,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深化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规范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倾斜。深化依法治校,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强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深化依法治网,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积极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引导全民逐步提高规则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引导和政策支持,重视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法治公益宣传纳入媒体公益宣传内容。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推动人员配备、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工作一线倾斜。完善考核评估,持续开展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办法,加强动态监测和日常指导监督,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主办单位: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版权所有: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晋ICP备13008047号  晋公网安备140402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