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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义副主任在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07-28 10:16)

(2008年7月1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是在监督法颁布实施,县区人大换届一年多的情况下召开的。我们之所以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有三个考虑:监督法贯彻实施了一段时间,需要总结;一年多的实践活动,需要交流;今后的工作,还需要通过监督法的全面贯彻来推动。下午的座谈会开的很好,各县、市、区人大围绕贯彻监督法,开展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的主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和认真交流,探讨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达到了互相学习、拓宽思路、扩大视野、共同提高的目的,对做好今后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各县市区报送的材料看,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学习贯彻监督法,认真履行职责,已成共识。监督法实行之后,各县、市、区人大将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促进内务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一主题,积极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潞城、屯留、壶关、武乡、襄垣、沁县等县区报送的材料看,充分反映了这一点。一年多来,同志们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各有特色。从交流材料看,监督法实施后,各县、市、区人大结合当地实际,努力探索、总结出了具有自身特点的监督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城区坚持抓好四个相结合;郊区规范完善监督机制;长治县不断改进监督方式;长子坚持四个结合,着力四个增强;黎城督办议案建议;沁县强化五个一的落实;沁源把握监督重点等做法,都是大家在贯彻监督法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取得了明显的实效。这些材料突出了一个重点或一个方面,深入系统,使人很受启发。
       三是主动研究思考,面对困难问题,积极探索。在工作中,郊区、长治县、潞城、平顺等县、市、区注重思考、总结贯彻实施监督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过我们归纳整理,大概有二十多个。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基础,能够发现问题,说明同志们在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过程中是认真的,是动了脑筋的。工作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的过程中,各县市区积极探索解决的方法,推动了工作的开展,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如城区对信访案件的跟踪督办;郊区的“一个公开,五个公布”;长治县的工作评议和监督谈话,以及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案件审理;潞城综合运用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开展工作;屯留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的集中学习;长子对专项报告满意度的测评和审议意见督办及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时,向“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进行的询问;壶关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顺对人大公开监督提出的 “八要思考”;武乡对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和代表旁听列席常委会议;襄垣综合运用监督形式的“四个结合”;沁县对条管电力部门的工作监督;沁源关于重大司法案件的报告制度等,大家在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工作中,找到了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为更好地贯彻监督法,谱写了新的篇章。
       从会议交流的情况看,大家都能够围绕讨论的内容集思广益,通过交流相互参照补充,使大家对这些问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和认识。这种讨论对今后的工作是有益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监督法的学习、研究还不够深入,对监督法精神和有关内容的理解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二是对如何加强内务司法监督工作研究的还不够到位,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三是在监督法的规定与内务司法工作的有效结合方面探索不足,对有关程序和内容的掌握还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面对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希望大家站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贯彻监督法,加强内务司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静下心来,深入思考,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奋力开拓内务司法监督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监督法的责任感。
当前,在学习贯彻监督法的过程中,我们一些同志思想上还存在着模糊认识,认为监督法没有规定个案监督、述职评议等监督形式,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有弱化、虚化的倾向,没有立法权的市、县人大常委会没有多少工作可做。其实,这是对监督法基本精神和全部内容缺乏全面、准确了解,学习领会不深的一种误解。监督法的出台,使人大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步入了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轨道,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更具法律效力和权威性。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任务是相当繁重的,一是要搞好工作监督。要抓准、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点,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跟踪监督等形式,从制度上、体制上、机制上解决带有普遍性、根本性、倾向性的问题,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二是要搞好法律监督。通过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实际上,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要求越来越规范,标准越来越高,人大监督工作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大有可为。只要我们正确理解监督法的相关规定,科学运用法律规定的监督形式,不断丰富、完善监督方法,就能推动人大监督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不断提高对人大内务司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承担,对口联系的有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家安全局、民政局等部门,这些部门的工作内容涉及惩治和预防犯罪、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很多,因此,做好内务司法监督工作意义重大。
       (一)加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内务司法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占有重要位置,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占到现有法律的80%以上,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可以说,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完善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内务司法机关的工作效果上。因此,加强对人大内务司法联系单位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他们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保障人权与平等,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稳定发展。
       (二)加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是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客观需要。当前,由于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在一些执法人员中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向人大常委会的申诉控告中,反映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有所增多,司法实践中的错位、缺位、不到位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要求人大加强司法监督的呼声比较强烈。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搞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不断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和人员的监督,对于促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办案,坚持司法为民,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是开创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的权力与职责。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在人大的工作中,特别是监督工作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要开创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就离不开大力加强内务司法监督工作。因此,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工委的工作在推进人大整体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准确定位,积极探索,全力以赴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
       三、认真履职,依法办事,不断加大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
近年来,市、县两级人大在监督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对促进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一些方面还不够到位甚至缺位,全方位监督不够,监督力度不大,监督实效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做好内务司法监督工作,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遵循法定的监督原则,做到依法监督。监督法中规定的五项监督原则是各级人大监督工作总的指导原则,它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原则,坚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原则和公开原则,其涵盖了监督工作应考虑协调的方方面面,只有遵循这五项原则,才能做到依法监督,才能确保我们的监督行为不越位,不违法,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而只有严格依法监督,监督才能有力度、有权威。这是工作的底线,也是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
       (二)用足用活法定的监督形式,实现有效监督。在监督法规定的八种监督形式中,内务司法监督工作经常运用的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如果机械地照搬法律,走走过场,那么这些监督形式是发挥不了多大作用的。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依法正确实施,关键是要采取有效监督措施,让法律规定的监督形式变得有张力、有压力、有气力。一是深入调查,明确重点。尤其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议题,要进行深层次调研,多方征求意见,拿准了再实施,这样,才能监督到点子上,监督出水平来。二是跟踪督办,增强实效。把跟踪督办作为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一抓到底,直至整改。三是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要敢于打破以往陈旧的思维定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善于研究新问题,谋划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推陈出新强化监督。
       (三)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实现和谐监督。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要正确处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关系,通过人大监督,推动内务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监督机制和法律监督机制。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通过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查等多种监督形式,帮助内务司法部门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支持司法机关的合法处理和公正判决,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 工作,为公正司法创造良好条件。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我希望这次会议之后,大家能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权,全面推进人大的内务司法工作,为推进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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