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部分县市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峰、程计则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听取了潞城、沁县、屯留、襄垣、等县市区自2002年《水法》修订颁布实施以来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实地视察了部分水资源综合利用、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资源保护等工程。重点检查了各县市区《水法》宣传贯彻和执法体系建立完善情况;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情况,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有偿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和水行政审批执行情况;水资源规划及综合利用情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情况,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情况;水事纠纷与执法监督检查、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和法律责任追究情况;水生态环境、水资源、水域、水工程保护情况等。
检查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保护水资源的力度,强化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水法规执法体系,强抓落实,真正把依法治水工作落到实处,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