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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5月22日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张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大力实施“五大惠民工程”,切实强化“五项保护措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经济结构调整,扎实办好为民承诺的12件实事,不断改善民生,全面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开创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谱写长治人民美好生活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