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即将召开之时,我市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集中在一起, 参加了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巡视员李伯钧同志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国家法室处处长汪洋同志,就《代表法》和《监督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忠义主持了培训。
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安排了这次培训,旨在通过学习,让各级人大代表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基本知识的认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人大代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的方法步骤,提高工作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在为期一天的培训中,李伯钧和汪洋同志从人大代表的地位作用,执行职务的法律保障和约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如何行使监督职能等各方面进行了讲授,引起了广大人民代表的共鸣,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城郊两区人大代表及市人大常委会和城郊两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