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忠义
同志们,我们今天的这次会议是新一届人大换届选举后法工委召开的第一次对口联系部门会议,开会的目的是要促进相互之间加强联系和沟通,并对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进行部署。刚才,法工委的同志通报了今年的工作要点和当前需要做好的几项工作,各联系部门谈了今年各自的工作安排,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要点谈了自己的工作想法和打算,并就加强内务司法监督工作提了很好的建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长期以来,有部分同志对人大监督存在模糊认识,对人大监督不够重视。这是人大意识不够强,对人大监督的法律地位缺乏足够认识的一种表现。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其根本途径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依法运行的,具有权威性、人民性和强制性。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法工委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人大常委会做好内务和司法方面的监督工作。人大行使监督权是法定的职责,接受人大监督是法定的义务。这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国家的国体所决定的, 是国家机关基于同一目标下的分工合作关系。虽然工作方式和内容不同,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人大监督并不是和哪个人、哪个单位过不去,更不是给被监督对象找麻烦、添乱子,而是通过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帮助被监督单位改进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因此,内务司法部门及其负责同志要深刻理解接受人大监督的重大意义,增强人大意识,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要充分认识权力机关的法律地位,牢固树立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依法办事,严格履职,不断加大对内务工作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
按照法律规定,人大法工委负责联系和监督咱们内务部门和司法部门,这些部门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社会保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重要职责。生活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司法是否公平公正,司法行为是否规范,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大法工委应当按照党的十七大“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加大对内司部门的监督力度,督促内司部门认真实施法律法规,促进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这对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地方人大如何行使监督权、任免权、决定权,既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也是努力探索的理论问题,更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活动。从实际情况看,人大在监督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一些方面工作还不到位甚至缺位,全方位监督不够,监督力度不大,监督实效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在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加大监督力度,不仅是原则的、宏观的,也是具体的。人大法工委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用好法律规定的各种监督权。今后人大法工委在监督工作中要摒弃形式主义,杜绝浮在表面上的监督。同时要大力支持内司部门的工作,寓监督于支持当中。通过人大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督办、立法调研等多种形式,帮助内务司法部门解决执法环境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既监督又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开拓进取,不辱使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保证涉及内务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三、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内务司法工作
与内司部门保持紧密联系是开展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前提。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则是形成人大与内务司法部门良性互动的必要条件,二者都有利于增强内务司法部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联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利于增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
新一届的法工委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十七大要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要求,研究新情况、谋划新思路、采取新举措、解决新问题,紧紧围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这条主线,确定了今年的工作思路。一方面,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协助搞好《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山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全省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另一方面,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法、检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和会后的整改督办工作,召开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和代表建议、意见督办会。做好这些工作,需要在座各单位的通力配合和大力支持。
各对口联系部门在今后工作中要注重做好以下几点:第一、主动报告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要及时向法工委报告。邀请市人大领导参加的会议和活动,要提前与领导打招呼,以便有所安排和考虑。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要及时送交人大领导和法工委,以便人大的同志有所了解和掌握。两院人大联络办和各局办公室的同志要和法工委办公室的同志多联系、多沟通,互通工作情况和信息。第二、对口联系部门在总结全年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部署阶段性工作时,对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工委的工作要点中涉及到自己的内容,要认真总结、重点考虑,精心研究,统筹安排。通过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和工作活力。第三、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人大通过法定程序,采取一定的形式,对内务司法部门实施监督,最后都要针对不同情况和存在问题作出决议或决定,提出审议意见及相应的批评或建议。内务司法部门对此要虚心接受,努力改进,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并及时予以反馈。
同时,我也诚恳地欢迎各联系单位,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法工委今年的工作任务很繁重,我衷心地希望大家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协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完成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内务司法工作任务,共同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构建和谐长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