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人大概况 | 新闻动态 | 重大事项 | 监督纵横 | 代表风采 | 人事任免 | 理论研讨 | 议案建议 | 自身建设 | 基层人大
(2008年2月5日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张保为长治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晋ICP备010009号主办:长治市人大常委会 承办:长治市信息中心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800*600E-mail:czsrd@changzhi.gov.cn